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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怎樣按照招標文件進行清單投標? 1、由于項目特征描述不夠準確或發生了變化而引起綜合單價有了變化,應如何調整? 答:當投標人拿到清單時,要與圖紙核實,如與圖紙施工內容不符,可以提出質疑。在沒有圖紙和項目特征發生了變化的情況下,就看合同文件怎樣簽訂的,如果合同文件沒有明確,結算時按時調整。 2、報綜合單價時是按特征描述來報還是按工作內容來報? 答:兩者均要考慮,有疑問可采取答疑形式解決。 3、同一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是按招標文件來確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標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內容和特征與招標人的不同,是否允許對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內容和特征描述進行修改、補充?答: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描述的項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實體的內容,它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沒有關系,采用何種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來完成實體的施工由投標方決定。實體的內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補充的。 4、請問當接到一份工程量清單后,怎樣鑒別其是否漏項?答:要以設計圖紙和《計價規范》為依據,認真核對所有清單項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擬建工程的全部內容,這種方法一般比較耗時間,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先識別此項工程的建筑類型,以同類典型工程的歷史工程數據進行比對,這種方法只能進行大項的比對,對于某些細節項目就要以看圖紙來進行確定是否漏項了。 5、在工程量清單中,“為了準確的計價,零星工作項目表中應詳細列出人工、材料、機械名稱和相應數量”,這怎么實現? 答:招標人視工程情況在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中列出有關內容,并標明暫定數量,這是招標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的預測。投標人根據表中內容響應報價,這里的“單價”是綜合單價的概念,應考慮管理費、利潤、風險等;招標人沒有列出,而實際工作中出現了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可按合同規定或按規范4.0.9條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 6、甲方供料是否計算計價?是否放入投標報價中,還是放入其他費中的招標人部分? 答:根據招標文件對此問題的要求。 7、甲方購買的材料,材料費必須列入綜合單價。請問專家,既然甲購材料費列入綜合單價,那么其他項目清單中招標人部分的材料購置費指的是什么,我不明白,請專家指點。 答:首先應明確的是,招標人在其它項目清單中列出了材料購置費的金額,就是指由招標人購置的材料費,這與甲供材料費用進入綜合單價并不矛盾,投標單位編制計價文件時要將材料購置費按照甲供材料表分到綜合單價中,計取材保費、檢驗試驗費、管理費用和利潤、風險等,同時將投標文件中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材料購置費計為零。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已經得到了體現。 8、材料和設備的劃分,在工程量清單計價工程中如何處理?由投標人采購的設備(如變壓器)是否應納入綜合單價? 答:設備費在項目設備購置費中列項,不屬于建安工程費范圍,因此,清單報價中不考慮此項費用。 9、為便于將來設計變更不會因為投標書中無單價而使承發包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單?如,某工程樓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設計中為水泥砂漿樓地面,在工程量清單中分別列出水泥砂漿樓地面、水磨石樓地面、地板磚樓地面、大理石樓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為7000m2(或暫定一個數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進行編制工程量清單,若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增減,按合同的約定竣工時按實核量結算。 10、如果具體的實際技術措施與投標不符,但形成實體的實際工程量未發生變化時,措施費用是否應該增加,比如投標采用機械挖土,而實際由于地下管線不明采用人工挖土,但挖土工作量未增加,此處是否需調整單價,如果是固定單價那么是否調整。 答:這個問題實質是上是問當施工技術方案發生變化與投標報價采包含的原施工方案不同后,且在工程量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單價是否可以更改的問題,按照一般的情況,施工技術方案是施工企業自主的,在沒有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其它法規要求)或業主要求的情況下,施工企業只能自己承擔對于更改施工方案后的費用增加,投標報價時的綜合單價不予調整。 11、清單工程量中有梁板的工程量少了,竣工結束后給予量的調整,那么相應的模板等措施費也給予調整嗎?(合同中對此沒有約定)若不調整,有說服力的依據是什么?尤其是有無法律法規方面的文件解釋。 答: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詳細的規定,但現實中有以下做法可以參考。①甲乙雙方有無補充協議,且協議上有無明確該項。如果沒有:雙方協商解決。②承包人在中標后應一定時間內同發包方核對工程量,竣工后不論當時核對清單工程量是多是少,不予調整。 |